传统村落应保护活态文化,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传统村落应保护活态文化,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传统村落继承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的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护了中华文明的根源,维护了中华民族儿童的怀旧。然而,近年来,传统村落的破坏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传统村庄修复技术指导意见》,参照传统村庄住宅的维护和改造活动。规定传统村庄不得添加没有原始历史环境的古董建筑作品,如在古井上增加井亭、纪念碑亭、十字路口牌坊、庭院外影子墙、路边汉白玉栏等,破坏历史真实性。

传统村落应保护活态文化,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据悉,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保存完好但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范围的传统村落和民居院落。保护对象包括传统村落的传统住宅建筑、集中休闲场所和传统街道格局。

传统村落应保护活态文化,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传统村落应保护活态文化,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同时,本指导意见要求鼓励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当地市政消防设施。但是,配电室、公共设施等必要的新建筑必须以周边建筑的外观为基调,不得影响历史风格的展示,不得添加原始历史环境中没有的古董建筑作品,如古井亭、古碑亭、十字路口牌坊、庭院外影墙、路边白玉栏等,破坏历史真实性。

传统村庄的保护和发展应坚持正确的理念,确定保护范围,并进行分级和分期治理。例如,一些村庄需要恢复,需要修复传统的庭院。同时,在此过程中,要注重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传统村落应保护活态文化,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传统村落应保护活态文化,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除了保护村庄实体外,我们还应该保护传统村庄的生活文化。目前,中国重视有形的建筑保护,但忽视了原住民创造的无形文化,包括生产生活方式、习俗、精神信仰、道德观念等。我们不仅要确保村里的人,还要确保当地独特的文化和村庄,使生活文化生活得更好,不与现代文明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