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古村落活化,逐渐形成自我“造血”机制

在城市化运动中,如何加强对历史文化古村的保护和利用,让其既传承历史文化又融入现代发展进程,是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佛山古村落活化,逐渐形成自我“造血”机制  第1张

近年来,佛山古村活化按照“差异化、大格局、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和“筑巢、引凤、谋发展”的工作路径,聚集各方要素资源,从供给侧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文化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了“全面保护、分期推进、分类引导、分级管理市场运营”的古村活化的佛山“41”模式。

自2015年,佛山古村活化工作开展以来,佛山市委、市政府就成立古村落保护活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古村落管理常设机构,负责各类专项基金的成立和资金筹集,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实施细则等,并在全市上下逐步建立起“市级统筹指导、区级协调督促、镇街组织实施、村庄主体建设”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古村落活化有序推进。

在这方面,佛山的重要成果之一,是逐步形成了古村落分类保护、分层管理和多元化利用的活化长效机制。

佛山古村落活化,逐渐形成自我“造血”机制

首先,为全面掌握目前古村落保护现状,2016年起,佛山逐步实施了古村落建档行动,在原有的调查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摸底普查覆盖面,包括文物、历史建筑、古树、肌理、文化、风俗、语言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甄别、分类、评级。

同时,佛山还对历次调查和新一轮发掘的古村落,由区、镇协同进行“一村一档”建档工作,详细录入古村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由此搭建起全市古村落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各类专题数据库,如古村落建设项目库、古村落文化资源项目库、古村落产业项目库等,从而为古村落可持续活化提供基础支撑。

佛山古村落活化,逐渐形成自我“造血”机制  第2张

其次,佛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古村落认定标准和保护修缮指南,构建古村落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到保护内容、修缮技术、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都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可参照的实施细则,为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控制与引导体系。由此,佛山逐步建立起古村落常态化保护机制,形成了市、区分级认定、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相互衔接、各有侧重、多元化利用的古村落保护体系。

佛山古村落活化,逐渐形成自我“造血”机制

除了完善准入机制,佛山古村活化还积极探索了古村名录退出机制,针对活化建设不达标的古村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古村,经专家评审,取消古村名录认定和相关优惠政策、项目支持和资金支持等;对违反保护要求造成文化遗产资源、传统建筑、选址和格局、历史风貌有破坏性影响的古村落实施退出古村名录措施等。

以“产村融合”,提升古村落自我造血功能,是佛山的有效经验。针对古村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佛山古村活化重点加强了非遗载体搭建,并通过引入创意文化公司、民俗活动评选等形式鼓励带动部分村民从事传统手工技艺活动,传承民俗活动,还原乡俗生活,逐步恢复村落“人气”。

在产业打造上,佛山古村活化按照“产村融合”策略,以资源整合、挖掘价值、盘活空间为主要抓手,根据《古村活化发展指引》编制了古村发展规划,引导产业发展,形成先保护后发展,以保护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具体而言,首先,佛山实施产业分级联动,区与区之间通过建立重点公益项目,镇与镇之间突出各镇产业特色、协同发展,形成规模效应,村与村之间打造不同主题项目,通过配套互补,客源共享等方式实现联动发展。其次,实施特色产业培育,根据资源优势将古村进行养老古村、生态农业村落、文化创意村落等分类,构建“同类古村连点成线,异类古村聚点成块”发展格局。最后,注重产业集群培育,逐步打造“互联网古村”、岭南乡村民宿创意园等产业平台。

佛山古村落活化,逐渐形成自我“造血”机制

佛山古村落活化,逐渐形成自我“造血”机制  第3张

为进一步实现古村落自我“造血”功能,佛山古村活化工作开展以来就创新资金投入、多方合作运营等做了大量有益探索。首先,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一是做好项目梳理和整合,对非经营性、准经营性、经营性项目进行分类打包、项目建设统筹和概算汇总以及投融资方案,对接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二是积极探索社会化多元融资模式,鼓励在能源、旅游开发、医疗、养老、文化、教育等准经营性和经营性项目领域,开展政府、村集体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

其次,实施多方合作运营,一是鼓励村集体自主运营,指导村集体成立股份合作公司,协助村集体进行统一管理、运营。二是优化外包运营,将旅游经营、物业管理等外包给专业的社会机构,保障开发利益。三是大力推进合作运营,多方参与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古村落进行一体化开发经营,并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等机制。(文/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