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鼓楼位于酒泉市苏州区老城区十字街中心。建于前凉建兴年间(317-353年),是酒泉县太守谢艾主持福禄县(酒泉城)东门重建时建造的。明洪武28年(1395年)扩建城墙时,将原东城门留在城中,改为鼓楼,上部建木楼,放置大鼓,又称桥楼,用于巡逻和报警。明初,基座南北两侧开了门洞,明中后期又开了两个基座门洞。清雍正三年(1725年),整修酒泉城楼时,用青砖包裹夯土基座。鼓楼毁于战争四年(1865年)。
现有建筑为砖木结构,建在高高的墩台上。底部底座平面为方形,边长28米,立面为梯形,上小下大,高8米。夯土墩台外包青砖,墩台四面开拱门洞,行人和车辆可通过。墩台中心集成了四个拱门洞,顶部装有伏羲八卦板。东西两侧门洞上方用青砖砌成一个短的方木屋檐,包括阑尾、两层挑檐花牙、椽飞和瓦垄。其中,东侧阑尾下嵌有一幅长长的二龙戏珠砖雕刻,西侧阑尾下嵌有一幅长长的丹凤朝阳砖雕刻。南、北两面门洞外无砖雕檐额。四面门洞上方分别嵌砖匾,分别题为北通沙漠、南望祁连、东迎华岳、西达伊吾。墩台东南角砌筑马道,安装一门,砌筑台阶,通向墩台顶部。马路门上挂着一块牌匾,题为云路先登。
墩台顶部有0.6米高的女墙。墩台中央建有高大的木结构建筑,三层三檐四角保存尖顶,高25米,共有12根金柱,
檐柱20根。一层宽五个房间,深五个房间,周围的走廊,屋檐下的木雕花牙板,角落里的五个斗拱,三楼有四根柱子,楼梯到上层。二、三层宽三间,深五间,休息山顶屋顶,覆盖灰缸瓦,山脊坐在野兽上,第二层屋檐外安装一周木护栏,金柱间安装12扇木门,东西屋檐分别悬挂震华夷雄伟木牌匾。第三层四周走廊,走廊柱间安装木栅栏,金柱间安装木栅栏门,屋顶四角保存尖顶,覆盖灰缸瓦,保存尖端处理灰陶瓶。光绪31年重修墨书题记在室内梁架上。
酒泉鼓楼于2013年被公布为第七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由苏州区博物馆管理,竖立文物保护标志碑,保存历次保护维护档案。2014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公布我省第七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的通知》公布其保护范围为:以钟鼓楼台基外底部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延伸25米。2018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肃省文物局、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部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区通知(甘肃省局[2018]号。3)宣布其建设控制区为:保护范围向东、南、西、北延伸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