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历史文化街区的治理和改造已成为当地市政规划中不可避免的话题。然而,在全国古代文化街区的改造开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可谓压力重重,其间交织着保护与开发,经济利益与文化、社会效益等之间的多重矛盾。相关法规体系不完善,管理工作执行不力,维修和保护经费欠缺,保护观念落后,使得“一推了之”、“建设性破坏”、“修缮性破坏”等事件屡屡发生。
保存完好的老街区已经完全被推倒,取而代之的是新建和模仿假古董的事件随处可见。在资本扩张、建设压力和民生需求方面,文化遗产将永远受到伤害。
许多地方以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经济创收手段,与旅游发展过度结合。经过改造和租赁,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古建筑已成为当地的小型商品市场、风味小吃街和酒吧街。非地区特色商店多而杂,商品同质化明显,破坏了古建筑及周边环境原有的文化氛围和意境。
同样的旅游纪念品,臭豆腐烤鱿鱼串香,震耳欲聋的酒吧,以及大量失望的游客,构成了古代文化街千街一面的场景。
过度开发和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不仅会极大地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还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绝大多数中国古代建筑都是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建筑历史悠久,先天多、火灾负荷大、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狭窄等先天缺陷。此外,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发生火灾连接。对于饱经沧桑的历史建筑来说,餐饮的明火和液化气热源、酒吧客栈的高负荷电路、大量游客丢弃的烟头都是难以承受的重量。
面对各种不可抗拒的外力,历史文化街区应该如何寻求保护?回顾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这些公约可以为我们提供参考。
名胜古迹和历史建筑应保留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雅典宪章
为公众使用历史遗迹总是有利于历史遗迹的保护。因此,这种使用是必要的,但不能改变建筑的布局或装饰。只有在这个限度内,才能考虑或允许因功能变化而需要做的改变。
历史遗迹的保护包括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任何存在于传统环境中的地方都必须保存,任何导致主体和颜色关系变化的新建、拆除或变化都不得被允许。威尼斯宪章第五条和第六条
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来看,在建筑风格、均匀分布或与环境景观相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一般价值……属于文化遗产,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合作保护。-《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一系列保护对象经历了从单一的历史建筑、景点到城市景观和文化路线的转变。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要强调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统一。
在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过程中,城市纹理不能丢失,传统模式不能改变,古代文物不能被破坏。简而言之,在不改变历史文化景观的前提下,史文化景观的前提下得到改善。这就要求决策者放弃大拆迁、大建设的理念,向小规模、渐进、微循环转变。
由历史文化街区组成的传统聚落与现代生活的安全需求存在一定的矛盾。过度的商业发展使古城的传统防火功能消失。在新形势下,如何为历经沧桑的古建筑建造防火墙是各行各业需要共同努力的问题。
历史街巷散发出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文化气息,成为当代城市文化资本的象征。合理的治理和改造不仅能给城市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还能使文化遗产焕发活力。如何在商业和文化之间找到平衡,充分保留历史文化街区的原始建筑模式和文化生态,不仅是决策者,也是每个热爱文化遗产的公民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在坚持遗产保护原则的前提下,鼓励保护方法、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创新,以陪伴的心态关注社区成长,实现发展和保护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