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首部地方法规表决通过:保护古城 擅拆古建重罚

中安在线讯据新安晚报报道,作为全国四大历史古城之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5A级景区,歙县徽州古城有千年“府县同城”的历史,留下大量历史街区及古建筑等,古城墙还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然而,徽州古城保护面临很多难题和尴尬,亟需明确法规保护管理。今年,黄山市立法聚焦徽州古城保护,8月30日下午,《黄山市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获表决通过,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有望年内实施。

立法保护势在必行

黄山首部地方法规表决通过:保护古城 擅拆古建重罚  第1张

黄山首部地方法规表决通过:保护古城 擅拆古建重罚  第2张

“古城保护范围内,现有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0处,其中省保和国保有16处。”歙县文物局局长程平称,歙县古城长期“府县同城”,也是徽文化主要发源地和核心区域。

也因此,歙县古城和山西平遥、云南丽江、四川阆中并称全国四大历史古城,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国家5A级重点风景区。歙县古城办主任吴鹏称,歙县古城墙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目前已到了完善保护规划和申遗文本阶段。

然而,歙县古城保护面临尴尬,刘宏军等黄山市人大代表调研后,认为古城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历史建筑多且产权混杂,多为砖木结构,维修难度大,利用率不高,陆续成为危房,居民希望拆旧房建新房的越来越多。同时,古建筑自然侵蚀和人为毁坏严重,保护资金缺乏,对随意拆改建、乱搭建等行为无法规约束。

黄山首部地方法规表决通过:保护古城 擅拆古建重罚

“制定一部有针对性的徽州古城保护法规势在必行。”今年初,黄山市两会期间,刘宏军领头、20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提请启动立法程序,依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曾到外地学习借鉴

“今年2月提案。”8月30日,刘宏军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山西平遥、四川阆中、云南丽江、山西大同、山东台儿庄等古城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保护条例,为古城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法律基础。

为此,黄山市、歙县两级人大、政府先后多次实地调研,多次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居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也召开立法专家座谈会,请法律界专家学者及环保、规划人员参加,听取意见建议。

8月29日,记者在探访中,看到古城内存在电线裸露凌乱、衣服到处晾晒、沿街危房破旧毁坏、店招及遮阴篷破旧等现象,与古城风貌很不和谐。对此,歙县相关负责人称,将通过立法整合各方力量,综合整治这些问题。

黄山首部地方法规表决通过:保护古城 擅拆古建重罚

黄山首部地方法规表决通过:保护古城 擅拆古建重罚  第3张

“出台这个条例,目的是要依法依规保护和利用好古城,同时也要方便服务原住民,有可操作性。”歙县人大相关负责人称,立法机构人员还前往阆中、平遥等地,学习借鉴依法保护管理古城的经验。同时几易其稿,充分吸收了各界意见和建议,形成《黄山市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并反复审查和修改完善。

擅拆古建将受处罚

8月30日,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了《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并表决通过。按照立法程序,草案还将提交省人大,进行审查、批准。获批后,将由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

《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对徽州古城的定义、范围等做了明确界定,对规划、保护、建设、管理、游览、经营做了明确要求。其中,明确歙县政府需安排资金用于古城保护,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保护管理和利用。

黄山首部地方法规表决通过:保护古城 擅拆古建重罚

“传统历史街巷名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对古城墙及遗迹遗址要建立安全监测机制和具体保护措施;核心保护区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散养宠物……”草案对古城建筑及街区保护要求明确。

今后,徽州古城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砖、木、雕等建筑构件,不得擅自拆除,违反的要处罚并限期恢复,对逾期不执行的会指定有能力单位代为履行,违法者承担所需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且承担赔偿责任,有保护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予以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表决通过后,黄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表示,这是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的首部地方法规,将按规定抓紧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争取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