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提高文物古建筑防灾减灾能力

文物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防灾救灾能力,是协调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意义。目前,迫切需要综合利用人民防空、物质防空、技术防空等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走出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多措并举,提高文物古建筑防灾减灾能力


将文物防灾减灾纳入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体系。文物防灾减灾工作虽然以文物部门为主体,但在灾害发生和灾后应急救援过程中,属于重大社会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国家应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动员有关部门参与,快速联系。同时,要充分发挥文物所在地居民的积极性,组织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


制定和完善文物建筑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文物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判断、灾害预防、灾害处置、信息报告、灾后维修等一系列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提高文物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对于风险突出的古代文物和易发灾害地区,也应尽快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多措并举,提高文物古建筑防灾减灾能力


多措并举,提高文物古建筑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文物建筑的日常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文物建筑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尽快发现问题。支持现有结构安全风险的部位,定期清除沟渠和排水管孔的堵塞;定期疏浚古建筑周围的排水系统,定期检测和维护结构系统。提前预测部署,加强预警预报,消除安全风险。


多措并举,提高文物古建筑防灾减灾能力

做好灾后损坏文物的抢救和抢修工作。文化保护单位应当收集和保存损坏的文物部件或者部件,进行文物灾害风险评估,并做好抢救和维修分类帐。在不改变文物原状、不影响文物安全和环境特征的前提下,同时考虑、设计和实施建筑加固、减震、防渗等文物防灾措施。


多措并举,提高文物古建筑防灾减灾能力

提高文物本体的防灾能力,实施整体保护。组织文物本体专项系统研究,深入挖掘文物独特的防灾体系和防灾功能,吸收古建筑建设和防灾智慧,尽可能保护文物安全。采取差异化防灾措施,结合现代防灾技术,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空间防灾体系。对周围环境要采取整体保护的思路。


多措并举,提高文物古建筑防灾减灾能力

注重科技应用,加强技术支持。采用5G、“互联网+数字双胞胎、区块链等技术建立文物保护监测平台,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监测文物及周边环境,实现数据的实时分析和预警设置,特别注意气象数据与其他数据的相关性分析。借助先进的科学仪器设备,研究不可移动文物疾病的评价和形成机制;提高疾病治理水平,对不同类型的疾病和灾害提出不同的保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