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在浩瀚的中国造物文化史上只是沧海一粟。昔人对琉璃的概念模糊不清,混乱不堪,常常与玻璃混淆。直到元代,人们才将建筑范畴中使用的低温彩釉陶制品称为“琉璃”,并将其与玻璃制品进行划分。清雍正年间,方用“玻璃”一词固定纯透明玻璃。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关于“琉璃”的讨论很少,只有一点记录。但它作为“艺术造物”的魅力,却在我国古建筑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琉璃作为一种建筑陶器,其产生和演变必然取决于我国建筑陶器技术的发展。早在商代,我们的祖先就制作了陶瓷瓷砖。从西周到秦汉,建筑陶业发展迅速,产生了板瓦、筒瓦、瓦当等陶器构件。此时,建筑陶器的形状和图案更加发达和丰富,砖瓦体系也更加完善,甚至出现了“秦砖、汉瓦”等著名建筑产品。这为今后琉璃瓦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中国关于建筑玻璃的记载最早可以在晋人葛洪的《西京杂志》中看到:“昭阳殿...大部分的扉门都是绿色的玻璃。”这说明汉代已经有了以玻璃为建筑装饰的意识。到了北魏时期,创建于汉代的低温铅釉陶工艺有了很大的发展。釉色不仅在单色的基础上向多色迈进,而且在实际用途上也有了更大的拓展。除了明器,还用于宫殿建筑。
据《太平御览》介绍,《郡国志》载道:“朔方太平城,后魏穆帝造也。太极殿琉璃台和尾巴,类以琉璃为基础。这说明北魏宫廷已经开始烧琉璃作为建筑构件。这一说法在后来的实物勘察中也得到了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考古学家在北魏京师太平城遗址发现了琉璃瓦残片。北魏时期的绿釉琉璃瓦也印在日本人上田恭辅藏的《中国陶瓷时代研究》中。
北魏出现了中国最早已知的琉璃构件。在此期间,建筑琉璃只有几种檐脊装饰构件,如尾巴、钩头和滴水。至北齐宫,仍只有少数黄绿色玻璃。《叶中记》记载:“从北齐起,叶南城的瓦都是胡桃油。”可以看出,此时建筑琉璃的制作仍然不普遍。
唐代低温铅釉陶器工艺进一步发展。著名陶器“唐三色”的成功燃烧不仅使建筑釉的颜色除了黄色和绿色釉外,还增加了蓝色釉。其成熟的生产工艺也极大地促进了建筑玻璃的繁荣。据《新唐书·南蛮传下·古》报道,“有一百座寺庙,玻璃是玻璃,错误的金银,丹彩紫色。”这显示了当时建筑中使用玻璃部件的盛况。
唐代琉璃构件仅作为屋顶的周边装饰,因此被称为“剪边琉璃”。建筑琉璃在宋元时期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宋代出现了中国第一部建筑巨型《法国建筑》,详细介绍了釉陶砖瓦的原材料比例、生产工艺、产品规格等。这说明宋代建筑琉璃有标准化规范,实际应用也形成了固定规范。在此期间,大型建筑的屋顶,或由琉璃瓦和青瓦组成,形成琉璃剪边装饰。或者用琉璃瓦全部覆盖,形成整体效果。
优国司寺“铁塔”是宋代建筑琉璃装饰的代表,是研究宋代琉璃构件的重要依据。元朝在宋代的基础上开设了“琉璃局”,进一步规范了建筑琉璃的生产。此时,琉璃构件不仅呈现白色、赭色和棕色釉色,而且从皇家宫殿扩展到寺庙、寺庙、宝塔等建筑。
以山西永乐宫为代表的元代建筑琉璃艺术。
建筑琉璃在明清时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生产规模、分布范围和技术都超越了以往的任何时代。这一时期不仅有广泛使用的琉璃瓦,如宫殿、寺庙、亭台楼阁等,还有北京故宫九龙壁等大量全琉璃单体建筑。在建筑釉色方面,清代极其绚丽,有天青、鹅黄、宝石蓝、牙白等颜色,可以自由使用。在红色系中,紫红色、粉红色、浅红色已经区分开来...
明清时期,作为建筑玻璃的最后一个鼎盛时期,各种颜色、技术和形式都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到目前为止,建筑玻璃的使用还没有等级制度的限制,其范围更广泛地扩展到住宅、商业、公共建筑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