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素有“楚汉名城”之称,城中心位置历经 2000 多年没有改变,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长沙,拥有着众多的文物古迹及古建筑。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长沙市古建筑遭到巨大的破坏,存在 “千城一面”的特色危机、民众保护意识不强、城市建设性、开发性破坏等问题,长沙市古建筑的生存及保存现状令人堪忧。
一、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现存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得以不断向外扩张、壮大,除了在人口、交通、建筑、环境、气候等各方面的变化程度上有差异之外,在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中,还存在的共性的问题是“特色危机”、“千城一面”城市,许多的古建筑被摧毁破坏,使一些原来颇具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正被房地产开发商用模样一致的新建筑所淹没。在城市化进程中,对古建筑保护中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政府及民众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不强或缺乏。在城市化过程中,有些城市为发展地方经济或者为了所谓的“政绩工程”,违规进行一些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人为地造成了一些古建筑遭到破坏。
对古建筑保护的基础很差。所谓保护基础条件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保护经费不足;二是保护技术落后。许多的古建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历经风吹雨打,甚至天灾人祸,破损已相当严重,然而由于政府或民间对这种古建筑的保护投入的经费不足,造成这些古建筑没有得到应有的、及时的修缮,从而加速了古建筑的衰败。
城市规划设计性破坏。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发展的指南针,也是城市建设的源头所在,假若在源头上就忽视了对古建筑的保护,那么对于古建筑而言,这简直就是灭顶之灾。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缺少文化品位,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都如此。
城市建设性、开发性破坏。在城市化过程中,绝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了眼前的个人私利,无视法律法规,从建设项目的选址开始,就忽视古建筑的存在,大刀阔斧,一拆到底;更不用说在建设、开发过程中,去考虑怎么样保护、利用及开发古建筑。
自然性破坏。自然环境对古建筑的破坏问题本身是客观存在,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对许多自然现象的产生与变化已经有了规律性的掌握,比如风雨雷电、地震海啸等,这些都已经有了可预见性的措施,所以,只要政府对古建筑保护工作给与足够的重视,采取一定的预防性保护措施,有些自然性破坏也是可以避免的。
二、长沙市古建筑保护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长沙经济迅速发展,尤其是近十年的大规模开发建设(如图2.1),使长沙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老城区,成片的传统老街和古建筑被推倒,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如图2.2)。
对于长沙来说,除了1938年的“文夕大火”,这又是一次更大的,更彻底的破坏,因为这一次是成片的开发,成片的拆除。而这种成片的开发、拆除今天仍然还在继续着,而那些散落在小街小巷里的老公馆及代表着长沙近代一段特殊历史的古建筑,也在城市大开发、大改造中一个接一个地消失,甚至有些已经被指定保护的建筑也被拆掉了。例如中山纪念堂、福禄宫、陈明仁公馆、左学谦公馆、沩宁试馆、左宗棠公馆、望麓园、予园、交通银行旧址、游击坪4号公馆(如图2.3)等古建筑,现均被陆续拆除。
一些不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商业利益而破坏古建筑。一般的城市改造和再建设,往往会以旧城为中心向外扩展,此时位于城市中心的老城区便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生财宝地,而大量的古建筑就集中在此(如图2.4)。房地产开发商以追求经济利益至上为原则,使老城区成为开发商追求最高利益的目标。于是,在传统的历史文化街区,古老的麻石路面却被无情的挖掉,而铺上沥青、水泥;许多的古建筑被无情推到,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摩登大楼;对破落的古城墙,因为担心影响市容而被人为地贴上了瓷砖,以此“遮羞”等等。随着这些传统街区及古建筑,一个个被无情地破坏摧毁,城市特有的气质不断散失,城市的历史文化也慢慢消失殆尽。
政府保护措施无法真正得到落实。尽管在近几年为了保护这些古建筑,长沙市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如《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图》、《城市建设中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定》、《都市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长沙历史建筑抢救保护管理办法》等,可现实还是有些历史街巷和公馆没有得到有力的保护。如“游击坪4号公馆”在被列为文物3个月后,就被房地产开发商无情地推毁,现已不复存在。2005 年长沙市政府对历史街巷和历史旧宅的保护方面,已经选择了白果园、化龙池等 11 条历史街巷和程潜公馆等 23 处历史旧宅(老公馆),将要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修复保护,然而令人惋惜的是,这件事却由于政府换届等种种原因搁浅,导致半途而废。而在2004年里被政府公布将要重点保护的23处古建筑中,真正得到维护的只有不到一半,其他的历史公馆等古建筑因经费等各方面的原因而搁浅,只见危房通知单,不见修缮。尤其是近两年来,媒体频频曝光,有关学者及市民对于拆除某一处老公馆或者其他古建筑的所采取的抗争,其最后的结果大多是以房地产开发商胜利古建筑被强拆而告终。所以说,长沙在古建筑方面的保护措施及力量,显得比较微弱,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由此可见,长沙市对古建筑的保护现状颇为令人堪忧。
三、结束语。长沙,是我国第一批 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素有“楚汉名城”之称,拥有着众多的文物古迹及古建筑,而在城镇化不断推进的今天,在地方政府及房地产业短期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其遗留的古建筑的生存及保护现状令人堪忧。如何进一步统一认识,协调古建筑保护与房地产开发之间的关系,实现两者之间互相依存、共同促进,是当前长沙市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和值得重视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