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寺庙设计寺院建设的基本原则,大略有两条:一是继承传统,二是应机弘法。传统必先继承,名山祖庭,应基本依旧制修复,在寺庙建筑设计风格、园林规划、佛像塑画等方面,宜古香古色,保护佛寺的文物价值,造成一种古而常新、清净脱俗的梵刹气氛,现代化的建筑、商业性的设施,应尽量置于正院之外。旅游观光的寺院,须努力维持秩序,严禁男喧女闹、喝酒抽烟、播放靡靡之音,保持庄严清净。还须从应机弘法的需要出发,对传统寺院格局巧作取舍,增加必要的新设施。一所能适应新时代弘法需要的寺院,应具备四个中心的设施和功能。
一、四众学修的中心
今天的寺院,再不仅是出家众居止修道的场所,而应是僧俗四众学修佛法的中心。据此,殿堂寮舍的建造、布局,和佛像的塑画,应本诸佛世和唐代禅宗丛林的原则,主要满足修学的需要,佛殿、佛像可适当减少、集中,罗汉堂、伽蓝殿等可以不设,中小佛寺,以一大殿集中供三方佛、四大菩萨、十六罗汉即可,佛菩萨像宁可少,但须塑画精良,符合法度,这是佛寺修建中画龙点睛之一着。法堂、禅堂、客寮等为僧俗修学服务的殿堂寮舍,应予扩大,客寮、僧舍,不妨用西式楼房,建于正院之侧,客寮与僧舍、男居与女居分开。坐禅打七,应成为寺院最重要的修持活动,因修禅者根机不等,禅堂应不止于一处,还应有小型禅室及个人闭关之关房。藏经楼下,应设有佛教图书馆、阅览室,方便四众阅读。还应辟有供四众交流学修心得的会议室、佛学咨询室、复印室等。
二、佛教教育的中心
开展佛教教育,提高广大佛教徒的佛学水平,培养弘法人才,应列为寺院的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教育的范围,不应仅限于僧尼,而应普及于广大在家佛弟子。虽然不一定所有寺院都开办佛学院,但起码应经常举办佛学学习班、讲习班、学修经验交流会等,开展佛学研讨与佛法咨询、函授。为此服务的大小型教室、会议室、宿舍等,当规划入建设蓝图。
三、弘扬佛教文化的中心
通过音像、美术、书法等载体,广泛传播佛法的信息,把佛法渗透于人们的文艺、娱乐生活,是现代弘法的一个重要方便法门。寺院应尽量发挥这方面的有利条件,把寺庙办成有吸聚力量的佛教文化活动中心。有文物古迹的,应妥善保管利用,加以说明讲解,文物多的寺院应辟有文物展览室。将死的文物变为活物,让人们通过它们了解与其有关的佛教历史、教义。寺院应在祖师殿设有本寺历史的介绍,及祖师、大德的行业、遗物、遗著的展览。寺院廊壁,可办壁报、黑板报,展出有关佛教的图片摄影、连环画等,通俗形象地宣讲佛法,流通教务信息。还可举办佛教内容的书画、雕塑、摄影展览,举办佛乐欣赏会,教唱梵呗,放映有关佛教的录像、幻灯等。有条件的寺院,应设有佛学尤本宗之学的研究所(室),进行学术研究,并与国内外学术界进行交流。
四、佛教福利事业的中心
举办福利事业,体现佛教随顺、利乐众生的精神,是现代弘法的另一重要方便法门。除了目前不少寺院已开设的养正院、素餐馆、茶馆、流通处、诊疗所等外,还可开办佛化婚礼和佛化葬仪,扩建海会塔安置四众亡故者的骨灰,把寺院和人们的生老病死、生活问题紧密联系起来。如此,则不但能大大增强、巩固寺院的凝聚力,而且只要开办如法,便不难解决僧尼的自养和寺院维修扩建的经费等问题。各寺院最好能筹集、积集一笔佛教福利基金,以保障僧尼的生活和寺院的建设,并以余资资助社会的教育、科研、福利事业,救济灾荒贫病。
具备以上四大中心功能的寺庙建筑规划,大概可肩负住持佛法的使命,成为具有深沉佛法内涵和强大活动力、凝聚力,葆有永久生命力的弘法堡垒。建设这种寺庙,首先必须有一批有道心、有学修、有弘法才干的人才,就此而言,培养人才的工作,比修建寺庙更显迫切、重要。而寺庙的建设,亦应列入佛教院校的必修课目。人(四众佛弟子)的建设包括严净律仪、清整道风、踏实修学、热情弘法等,是寺庙建设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