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一届党代会提出,要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和古树的保护,深入挖掘思乡记忆和地方特色,实现农村环境优美、生活幸福、和谐宁静。这还原了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的特色,为广西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的下一步保护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广西有7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如大伟镇、黄姚镇、兴平镇、大芦村、秀水村、扬美村等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161个村被列入中国传统村名单。如此多的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寄托着广西美丽乡愁的丹青谱,是绵延各民族民俗文脉的浮世画。然而,随着国内外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旅游热潮的兴起,这些原本安静祥和的村镇开始越来越去居民化。
所谓的去居民化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由于许多著名的历史文化城镇和传统村庄(以下简称古镇和村庄)的原始居民的离开和迁移,使其空心化;二是古镇和村庄的居民不能参与旅游发展的决策、经营和利益分配,因此,他们失去了保护和发展古镇和村庄的热情,被边缘化;第三,原住民失去了原有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民间文化特征。
有专家认为,古镇古村一般指所有古镇、古村落、古城,以及建筑简单、风俗奇特的少数民族村落,仍然保持着相对完整的古建筑、传统的生活习俗和生活方式。这表明,古镇的原始居民及其传统生活习俗和生活方式不仅是古镇的必要条件,也是游客旅游的重要审美载体,如果乡镇景观建筑审美构成古镇的硬实力,那么原居民及其传统生活习俗和生活方式构成了古镇的软实力。去居民化消除了这些软实力。而且,长期的去居民化必然会因为建筑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真实性而被游客遗弃。
有效避免古镇古村落的去居民化,一是把村镇居民作为村镇规划的一部分。要深入研究和提炼古镇古村落的人文价值和民俗价值,使这些文化现象成为古镇古村落的灵魂。二是在保护原生态古镇古村落的基础上开发。广西古镇古村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才能保护发展。三是科学协调古镇古村落的利益分配。特别是持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的居民,要激发他们继承和创新村镇软实力的热情。四是让原居民享受新农村建设的成果。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不是尘封过去的记忆,而是激发更美好的未来,确保非物质文化免受去居民化的影响,不是将原居民尘封在一定的历史阶段,而是让居民和村庄与时俱进。因此,要让原居民享受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让古镇焕发现代活力,让人们真正感受到古镇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作者:南宁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