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和民族的标识,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和文化标识,是国家象征、民族记忆的情感依托和物质载体,是民族自信心的源泉、国家软实力的根基,更是坚定文化自信的前提基础。保护文物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参观博物馆和纪念馆,并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批示和指示。党和国家把文化建设作为“五位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出了“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时代强音,实现了中华文化从自卑到自信的历史转折。因此,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与民族的历史,守护中华民族的根与魂,坚守文化自信的物质载体。
文化是观念形态或意识形态,而文物是物质形态。文物本身不是文化,它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只有通过利用其承载的文化元素才能达到以文化人的目的。如果文物深藏在库房中不被人所感受所利用,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文物价值。保护的目的在于传承和利用,合理利用文物才能继承和发展好中华文化,才能更好地坚定文化自信。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保护文物的目的、要求、方法、途径等,是新时代我们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文物来说也是这样,从参观博物馆热,到文化遗产旅游热,再到民间文物收藏热,文物资源正在广泛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我们应牢牢把握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时代要求,切实让文物活起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们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文物工作的战略定位、面临形势、目标任务、保护理念、基本要求、相互关系等。各级文物部门和文物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批示指示为指导,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