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古建筑与现代城市融合的重要性入手,分别从几个方面剖析了古建筑与现代城市的融合。
一、前言
中国是一个拥有者悠久历史的国家。除了优美的诗词歌赋和四大发明,我国还有着享誉世界的古代建筑奇迹和有着浓郁地方特色的地区性古建筑。但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四通八达的城市道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美轮美奂的现代城市景观……高科技、新工艺、新理念,使得城市的发展拥有了更多的现代化成分。在旧城改建过程中,在新的城市发展中,摆在广大的城市规划者面前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中国的古建筑如何融合到现代化城市建设中。
二、古建筑与现代城市融合的必要性
建筑物是城市的基本要素,是城市形象的象征和妆扮城市的艺术作品,它不但要具有实用价值,还应当具备艺术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城市建筑必须考虑其艺术生命力。建筑物的艺术生命力,一是与环境的和谐,二是多个因素要有机结合,三是要融入民族文化的韵味,四是要体现现代气息。
建设现代化城市是当今城市发展的普遍追求目标。现代城市建设,包括城镇建设,应当在保持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注入现代气息,既不能泥古不化,也不应“唯西是从。城市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因此,城市现代化离不开文化。城市文化是现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气质。每个时代都在城市中创造与留下自己的痕迹。
一座城市经济越发达,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越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显重要。因为城市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出现的时候,正是人类文明的曙光升起的时候。城市本身就是一件杰出的文化产品。城市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人文创新来引导,离不开文化繁荣。现代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经济的聚集地,它的本质即文化。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铸在城市的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一个没有品位的城市,不可能生存发展和持久的。文化是进步的动力,是历史的积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块砖、一片瓦、一堆石头,它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生活的隐秘,是可能摸到的消逝了的真实。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它可以再现前人、前朝或远古的民情风貌,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活化石,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和独特的自然风情。是在更高层面上展出人类生活的文明,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城市实现现代化过程,既要创造新文化,又要保护历史文化,二者是相互融合与促进的。现代化的方方面面都不是凭空而降的,它都离不开历史文化,它们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在当前城市现代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必须建设一批最先进的现代建筑,与此同时也要注重对文物古迹的保护,使现代建筑与古建筑协调发展。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古建筑是城市发展的见证,它标志着当时的文化特点和科学技术水平,只有将这些历史遗迹、风貌建筑完好地保存下来,才能延续一个城市的历史,形成城市特色。
三、如何实现古建筑与现代城市的融合
1、旧城改建与历史文化的继承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从根本上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反映出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旧城是城市文化的源泉和发展的根本,只有源泉不断,才能树立城市特色和魅力;只有根本茁壮,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城市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但是有些地方盲目建造假“古董”,大量建设大屋顶、琉璃瓦的古建筑,如果在改造过程中以为恢复几座古牌坊,重建了几座古庙,就是保护了历史文化,这是完全错误的。仿古式样的新建筑既没有历史价值,也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不搭界,这都是与建筑应反映城市历史文脉的原则相违背的,是城市文化的倒退。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我们倡导“有机更新”模式,既要做到旧城改造,又要保留城市的历史文脉,做到”鱼”与”熊掌”兼得。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改变“大拆大建”、“剃光头”式的做法,遵循循序渐进、审慎更新、社区发展等原则,建立适应城市土地开发管理的新机制,新建住宅要与古建筑形式相协调。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我们如果多一点对历史的尊崇和执着的守侯,历史留存给我们的珍贵资源就不会在隆隆的推土机声中烟飞灰灭,事实证明,古城保护和经济发展完全可以协调发展,可以双赢。古城保护得好,不仅不会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负担,反而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城市建设与地域文化特色
城市建设是一个历史范畴,任何一座城市都是在自己营造的文化环境下形成的,都需要在原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使城市形象独具特色。城市文化环境的营造应是长期型的建设,而不是突击式的装璜。历史文化遗产,不仅包括建筑本体的物质要素,而且包括历史建筑遗产背后的故事,包括它里面的人文气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不仅包括静态的遗产存在,而且包括在保护过程对它的合理利用,也就是保护性再利用的思考和创造;不仅包括那些宫殿、寺庙等纪念性建筑,而且还包括一般市民所使用的那些普通建筑、乡土建筑等遗产,这些建筑更能体现文化的多样性;不仅包括文物本体,而且包括它所处的环境,它所在的历史街区,它周围的自然风貌。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环境与地方文化的联系,建筑设计不能只顾自己的一个设计,要和整个城市的风格相和谐,凸显城市特色,这样才可以逐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建筑体系。
3、城市规划与“人民的城市”
建筑贵在因地制宜,现代的建筑思想是以人为本,让人觉得美,有亲近感,住着也舒适,人是为主的,建筑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城市规划必须注重实际,以满足市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为根本目的。
由此可见,人是城市的主体,城市规划的意义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让市民由衷地感觉到“城市是我的”。这就需要在不断完善城市建设的基础之上,减少华而不实、标新立异的地标式建筑,坚持人本化的观点和实用性的原则,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理性地编制城市建设规划,以此保障城市既好又快地发展。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避免互相攀比,急功近利,大兴土木;避免存在贪大求洋、喜新厌旧的思想,盲目地追求一些不切实际的、过度超时的建设项目。城市的改造最要紧的是方便群众,为群众谋利益,从而让百姓有归属感。
城市规划不是推土机,城市的发展与建设正经历着一个继承、更新、改造、保护、提高、发展的复杂过程。我们不能用单纯的思维、冲动的激情来对待,更不能照搬国外的建筑风格,这样就铲掉了城市的根,扔掉了我们赖以骄傲的城市特色。应在遵守实用性原则的前提下,让古建筑融入到现代城市中,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建筑,这才是城市规划的责任。